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通告

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7类产品1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47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11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饼干3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调味品21批次、豆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糕点11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24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饮料5批次,均无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市莲湖区志强腊味经销部抽检的卤猪肝,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49mg/kg,标准值为≤3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西安市莲湖区双利腊味批发部抽检的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37mg/kg,标准值为≤3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3.西安市莲湖区蜜之源食品商行抽检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1.80g/kg,标准值为≤0.35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被抽检企业所在地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向社会公布。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