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纪检、宣传、统战、维稳、综治、人防、精神文明、档案、机构编制、机关党建、工会、团委、妇联、福利彩票、婚姻登记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婚姻登记处、区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养老服务、涉老组织、社会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敬老院。
负责行政区划、殡葬、未成年人保护、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区扶贫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