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解读
《莲湖区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
《莲湖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3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两方案”),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做好顶层设计。莲湖区积极贯彻落实市级决策部署,根据“两方案”精神,于5月 日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莲湖区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莲湖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说明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市级明确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统筹管理,长效推进,切实承担学前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及任务分解台账,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任务、定时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深入贯彻“两方案”精神,全面落实“两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大和优化我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推进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从而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普惠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印发了《莲湖区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莲湖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台账。

二、《实施方案》的核心框架

《莲湖区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的制定,核心在积极适应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稳步增加我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我区将通过强化区级统筹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扩大优质资源总量、推动内涵优质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强化保教质量监管、优化长效管理机制10个方面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努力满足群众对幼有优育的期盼。

《莲湖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的制定,核心在扎实推进全区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从严格准入认定、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收费核定和监管、加强质量管理、落实扶持政策和加强监督考核6个方面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三、《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莲湖区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内容解读

完善辖区幼儿园设点布局,根据人口发展和调整计划,统筹推进辖区公办园的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关停并转等

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幼儿园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园学位满足区域人口发展需求。完善辖区幼儿园设点布局,根据人口发展和调整计划,统筹推进辖区公办园的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关停并转等。落实公办园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运转保障和全面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对现有民转公幼儿园实行质量提升计划和动态管理机制,到2027年,民转公幼儿园办园等级均达到市二级园以上。

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园、市一级园各1所,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7%以上

按照“分年培育、结对帮扶、提升等级、扩大总量”的原则,建立区级幼儿园等级创建帮扶梯队库,持续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园、市一级园各1所;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7%以上,努力保持全市前列。

到2025年创建11个区级领航教研室;创建市级家园共育示范基地1所,创建市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1所

落实专职教研员岗位设置,负责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帮助一线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指导推进教研网格责任区和幼儿园领航教研室建设。到2025年创建11个区级领航教研室,积极创建市级领航教研室。

定期组织幼儿园与小学联合教研、举办家长学校、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纠正超前学习拼音、生字、算术等拔苗助长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循序渐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等身心素质。

推进全区幼儿园特色多元发展。到2025年,创建市级家园共育示范基地1所,创建市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1所。

公办园保教费重点用于改善硬件条件相对薄弱的园所

按标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同工同酬,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统筹区级财力和资源办好学前教育,逐年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元/年·人。

公办园保教费收费实行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学前教育发展,重点改善硬件条件相对薄弱的园所,提升全区公办园保教质量。

加强对公办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

加强对公办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重点从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方面开展全覆盖督导评估。对办园行为不规范、质量严重下滑的给予限期整改、缩减招生计划、降级、调整人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莲湖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内容解读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全周期动态管理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全周期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西安市莲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细化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核退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执行认定标准,教育、财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认定程序,守牢质量关口,确保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收费合理、质量合格。

科学划定每一所幼儿园招生范围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统一管理、同步开展,科学划定每一所幼儿园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对违规招生、虚假招生宣传、与托育机构等捆绑或变相捆绑招生的幼儿园,责令立即纠正,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缩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园所严肃查处

结合政府支持、办园成本、办园等级、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成本核算,分级分类制定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确保各项收费规范、有据、合理。对不执行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的园所严肃查处。

常态化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学期区级检查做到全覆盖

指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党建工作,确保正确办园方向。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体系和年检制度,重点加强对保教活动的过程性指导和监测,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常态化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强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舍设施、师资配备、收费行为、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举办者落实责任、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每学期区级检查做到全覆盖。

全面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师资思想政治水平和专业能力。

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晋升办园等级

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从2024年达到600元/年·人。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居民生活类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帮助降低办园成本。

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晋升办园等级,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特色多元发展,落实市级创建等级及创建基地的奖补资金。

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平台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和财政奖补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违规办园行为、教育内容和方法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师德师风问题、保教质量下滑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限期整改、降低等级、缩减招生计划、取消资格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