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第32条规定,现公布莲湖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安.莲湖(www.lianhu.gov.cn)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湖区司法局联系(地址:西关正街92号莲湖文化大厦;电话:87326290)

一、工作概述

通过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分别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

不断完善工作体制。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明确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信息上传工作,切实将信息公开与行政效能有机地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多次召开局机关例会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四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开设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栏,2020年及时更新公开栏目信息140条。

(莲湖区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五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加强监督保障。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每日监测,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确保了网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在“莲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hu.gov.cn/)主动进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其中包含司法局职能概述、权责清单、领导简介、组织机构等基本情况。同时,实时更新队伍学习建设情况。经统计,2020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5条,其中:

1.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1条;

2.工作动态类信息123条,主要包括公证服务类3条,法律援助类22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类3条,人民调解类7条,法治宣传类76条,律所管理类6条,律师风采类6条;

3.队伍建设类信息16条;

4.公告通知类5条。

(二)通过法治莲湖官方微博、微信公开工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在充分发挥法治莲湖官方微博、微信普法宣传功能的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对我单位日常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实时发布。经统计,2020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各类工作信息840条,其中微博发布工作信息396 条,微信发布工作信息444 条。

(三)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制度情况

完善了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普通信息由职能科室申报,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审批;重大信息由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制作、审核、公开“逐级落实、层层负责”的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1条得到及时妥善解答,1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已按照程序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因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公开情况

2020年度,没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信息上报较为滞后,公开内容时效性不强;二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为莲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回应解读,以公开听民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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