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综合区片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3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2023年10月23日对莲湖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00分
二、听证会地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302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10月9日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土地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五、联系人:闫婷 联系电话:88643912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2: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