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1类食品共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6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涉及洗涤剂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洗涤剂残留量指标问题
1、西安市莲湖区周老三小吃店使用的小汤碗、大汤碗,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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