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1类产品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5批次,5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市莲湖区蜀大侠火锅店抽检的料碗,大肠菌群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陕西老胡同餐饮有限公司西安丰庆路分公司抽检的骨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大肠菌群结果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结果为0.040 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3.陕西老胡同餐饮有限公司西安丰庆路分公司抽检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13 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4.西安双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21 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5.陕西苏福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稍门分公司抽检的盘子,大肠菌群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被抽检企业所在地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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