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市场监管局通告2020年 第4号

近期,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97批次。糕点6批次,肉制品15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饮料6批次,食用农产品15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甲拌磷、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通告如下:

一、甲拌磷

(一)西安曲江新区(大明宫)鲜生活生鲜店2030年3月25购买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莲湖申元宝蔬菜店2030年3月25购买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一)西安市莲湖区立发烤鸡烤鸭店,卤猪耳(熟)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恩诺沙星

(一)西安市莲湖区老牛水产店2030年3月26购买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和依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