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共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乳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49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莲湖区京永便利店销售的徐香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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