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共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3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2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品添加剂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28批次,合格2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一)小南门早市张同思销售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小南门早市刘继有销售的夏黑葡萄,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莲湖区润久食品百货便利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微生物指标
(一)西安宾悦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不锈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指标
(一)西安市莲湖区紫鑫阁饭庄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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