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新修订的《莲湖区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5年12月16日印发的《莲湖区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紧急疏散应急预案》(莲政办发〔2015〕30号)同时废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莲湖区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紧急疏散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北院门风情街(南起鼓楼盘道、北至北院门牌楼)在节假日等人流高峰期安全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迅速开展疏散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街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莲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西安市莲湖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2.2根据北院门风情街人流特点和街区实际。
1.3适用范围
1.3.1为确保北院门风情街区在节假日等人流高峰期安全有序而进行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管控工作。
1.3.2本预案适用于北院门风情街内,突然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文物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紧急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的疏散和应急救援工作。
1.3.3辖区其他街区或景区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公众参与,有效控制、有序疏散的原则。
(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危险源,防患于未然。
1.5事件分级
根据北院门风情街当天预测人流量、各观测点人流密集程度和应急指挥平台监测情况,划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级应急响应。
(1)Ⅲ级应急响应在节假日期间自动启动。
(2)Ⅱ级应急响应在街区内预测当日人流量达到10万人次时启动。
(3)Ⅰ级应急响应在街区内预测当日人流量达到15万人次时启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北院门风情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街区应急疏散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统一领导街区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公共安全的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旅游的副区长
公安莲湖分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工信交通局、区食品药监局、区物价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公安莲湖消防大队、北院门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区委宣传部、公安莲湖分局分管领导。
2.2工作机构与部门职责
2.2.1日常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地址:北院门226号莲湖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二楼,电话:87219953),办公室主任由区旅游局行政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安莲湖分局分管领导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北院门风情街人流量信息,提前预判安全形势,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并执行和实施应急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街道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2.2.2现场应急指挥部
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北院门226号莲湖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二楼),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总带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总值班。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紧急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接待组、医疗救援组四个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紧急疏散组由公安莲湖分局牵头,区旅游局、交警莲湖大队、区城管局、区民宗局、区安监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参与,负责组织做好人员和车辆的疏散分流工作,确保街区安全有序。
后勤保障组由北院门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监局、区物价局、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参与,负责做好人员疏散和紧急救援的场地、物资保障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做好监管领域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
宣传接待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参与,负责做好舆情监测,向社会统一发布官方信息,接待媒体,处理涉外事务,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事件的新闻报道等工作。
医疗救援组由区卫计局牵头,公安莲湖消防大队、区工信交通局、区安监局参与,负责迅速组织抢救队伍,做好医疗救治和紧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做好交通疏导和治安保障工作。
2.2.3部门职责
区旅游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掌握应急指挥系统人流密度监测信息,提前预判形势,提出预案启动建议;负责加强街区小长假、黄金周期间游客聚集场所的巡查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志愿者对街区拥堵和险情发生区域开展疏导、分流和人员救援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上报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监测,接待媒体,指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发布官方信息,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做好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信息工作。
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及时掌握北院门风情街现场监测信息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报告险情进展及处置情况,按应急指挥部要求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工作;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和相关善后工作;负责做好拥堵和险情发生区域的疏导、分流和人员救援等工作;负责牵头对北院门风情街出店、占道经营等行为开展整治工作。
公安莲湖分局:负责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突发安全事件相关的公共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牵头组织现场人流限行、禁行等工作;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好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工作。
交警莲湖大队:负责对街区内交通秩序进行疏导,对“摩的”、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从严整治,确保街区道路畅通;负责交通管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街区内及周边区域的人员、车辆的疏导和限行工作;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好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工作。
区城管局:协调、监督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对鼓楼盘道、风情街、西羊市、大皮院等区域的出店、占道经营,占道停车,流浪乞讨,商业噪音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负责按照分工做好拥堵和险情发生区域的疏导、分流和人员救援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将应急救援工作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回民中学等北院门风情街周边学校,就近为人员疏散提供临时避险场所。
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处理因突发事件发生的涉外事务。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做好应急响应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区工信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对鼓楼周边‘黑车’开展整治;负责配合区卫计局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员进行转移。
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对鼓楼盘道周边区域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和流动摊贩开展整治;负责负责配合区工信局对鼓楼周边‘黑车’开展整治;负责按照分工做好拥堵和险情发生地点的疏导、分流和人员救援等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职能部门对街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好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做好疏散与救援的器材、物资储备等保障工作。
公安莲湖消防大队:负责对街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进行消防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好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工作。
区民宗局、区物价局、区食品药监局、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负责督促各自监管对象落实安全责任,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网络舆论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好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工作。
3.预防与日常管理
3.1监测预报
节假日和人流高峰期,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在北院门风情街南口、北口、西羊市东口、西北楼(餐饮店)和元盛祥泡馍馆门口设立5处人流量监测岗,同时区旅游局通过应急指挥平台全天候监测街区人流量,重点关注每天10:00—15:00、18:00—22:00两个高峰时段人流量变化情况,其余时间段作为一般关注。一旦人流量剧增,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增派人员维持秩序和疏导人流。如情况异常,按程序启动本预案。
3.2隔离措施
节假日期间,由公安莲湖分局牵头(区城管局、区旅游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北院门街道办事处配合),组织足够的警力和工作人员,在北院门风情街道路中间组成人工隔离(软隔离),隔离进出人员,保障人流有序进出。如遇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现场需要经请示总指挥、副总指挥后临时增设隔离栏(硬隔离)设施。
3.3预警与发布
区旅游局负责通过旅行社、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和区旅游投诉服务中心电子大屏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向游客发布错峰出行提示;负责完善风情街客流监控及预警发布系统。
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动员北大街、西大街沿街商户在门店LED显示屏和重要十字路口大屏发布错峰出行提示。
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动员街区商户利用LED屏发布有序游览、避免拥挤的提示。
交警莲湖大队负责对进入北大街、西大街的旅游大巴和自驾游车主发放交通指南,及时提供周边停车场信息。
3.4日常整治与值守
按照本预案附件的要求,一般节假日提前3天,重要节假日提前10天,对北院门风情街及周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并做好日常值守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根据街区内人流总量、各观测点人流密集程度和应急指挥平台监测情况,共分三级。其中,Ⅲ级应急响应在小长假、黄金周等时间节点自动启动,其他两级按程序启动。
4.1.1 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时机:节假日自动启动。
(2)启动程序:节假日自动启动。
(3)控制措施:街区内人员疏散。
(4)参与部门与工作分工:公安莲湖分局安排10名民警负责整条街区内巡查、处置治安案件;在风情街南口至贾三灌汤包子店路段安排40名民警进行人流疏导和救援。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安排20人负责贾三灌汤包子店至社会路西口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对风情街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占道停车、流浪乞讨、商业噪音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从严整治;组织北院门商会对沿街经营商户进行劝导,纠正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将商品、货架、杂物、车辆等撤离街面,确保人员疏散空间;在鼓楼北口、西羊市东口、北院门风情街北口牌楼3处设置人员分流指示牌。区旅游局安排5人负责社会路西口至区旅游咨询中心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协调上级旅游主管部门,通知各旅行社,不得在应急响应期间带团前往北院门风情街。区城管局安排10人负责区旅游咨询中心至北院门牌楼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协调、督导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对风情街、鼓楼盘道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安排10人负责鼓楼盘道区域人流疏导和救援;对鼓楼盘道区域流动摊贩进行清理;配合区工信局对鼓楼盘道黑车进行整治。交警莲湖大队安排8名民警对风情街道路中间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和风情街南北两头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保障道路畅通、人员疏散无障碍。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对鼓楼周边“黑车”开展整治;配合区卫计局做好伤员转移工作。区卫计局提前联系相关医院,做好病员抢救和救治准备工作。区民宗局安排不少于2人对清真食品、宗教场所进行检查,每天巡查两次以上。区安监局安排不少于3人协调组织职能部门排查和整治街区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每天巡查两次以上。区民政局安排不少于3人对街区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工作,每天巡查两次以上。区物价局安排不少于3人检查街区内商户和景点价格规范情况,每天巡查两次以上。区食品药监局安排不少于4人对街区内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每天巡查两次以上。工商莲湖分局安排不少于4人对街区内商户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每天巡查两次以上。质监莲湖分局安排不少于4人按照职责对街区内商品质量和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每天巡查两次以上。
(5)如街区内人流量持续增加,或在危险因素无法排除的情况下,各部门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加派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区域人流有序疏散。
4.1.2 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时机:街区内预测当日人流量达到10万人次,5个观测点有两个出现人流拥挤和行动困难,应急指挥平台监测到街区内部人流出现拥挤,并且主要入口人流持续涌入。
(2)启动程序:当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领导综合人工监测报告和应急指挥平台监控报告后,请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达启动指令。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参与部门值班领导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带领本部门人员立即开展工作。
(3)控制措施:交通管制+人员疏散。
(4)参与部门与工作分工:公安莲湖分局在风情街南口至贾三灌汤包子店路段安排70名民警进行人流疏导和救援;公安莲湖分局牵头,安排30名民警,携带警戒线等执勤装备,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安排15人,区旅游局安排5人,分成三组,根据街区内人流疏导情况,在北院门风情街南、北两个入口和西羊市东口三处,实行人流、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分时段放行。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安排30人负责贾三灌汤包子店至社会路西口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对风情街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占道停车、流浪乞讨、商业噪音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从严整治;同时组织北院门商会对沿街经营商户进行劝导,纠正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将商品、货架、杂物、车辆等撤离街面,确保人员疏散空间;在鼓楼东西两侧、西羊市东口、社会路、北院门风情街北口牌楼5处设置人员分流指示牌。区旅游局安排10人负责社会路西口至区旅游咨询中心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协调上级旅游主管部门,通知各旅行社,不得在应急响应期间带团前往北院门风情街。区城管局安排20人负责区旅游咨询中心至北院门牌楼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协调、督导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对风情街、鼓楼盘道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治。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安排15人负责鼓楼盘道区域人流疏导和救援;对鼓楼盘道区域流动摊贩进行清理;配合区工信局对鼓楼周边“黑车”开展整治。交警莲湖大队安排10人负责对西华门大街和鼓楼盘道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并对北院门风情街道路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各种交通工具和风情街南北两头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确保人员疏散空间。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对鼓楼周边“黑车”开展整治;配合区卫计局做好伤员转移工作。公安莲湖消防大队负责安排1辆消防车,在区政府大门口待命。区卫计局提前联系接收治疗的医院,做好病员抢救和救治准备,并安排不少于3名医护人员,1辆救护车辆,在区政府门口待命。区民宗局安排不少于3人对清真食品、宗教场所进行检查,每天巡查3次以上;配合做好人员疏导工作。区安监局安排不少于4人协调组织职能部门排查和整治街区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每天巡查3次以上。区民政局安排不少于4人对街区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工作,每天巡查3次以上。区物价局安排不少于4人检查街区内商户和景点价格规范情况,每天巡查3次以上。区食品药监局安排不少于5人对街区内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每天巡查3次以上。工商莲湖分局安排不少于5人对街区内商户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每天巡查3次以上。质监莲湖分局安排不少于5人按照职责对街区内商品质量和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每天巡查3次以上。
(5)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北院门商会动员沿街商户对道路中间停放的各种交通工具、摆放的各类杂物等进行清理。
(6)如街区内人流量持续增加,或在危险因素无法排除的情况下,各部门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加派工作人员和救援车辆,确保责任区域人流有序疏散。
4.1.3 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时机:街区内预测当日人流量达到15万人次,5个观测点有3个以上已出现人流拥挤和行动困难,应急指挥平台监测到街区内部人流拥堵,鼓楼盘道、北院门风情街北口、西羊市东口、麻家什字和西大街百盛等街区入口人流还在持续涌入。
(2)启动程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综合人工监测报告和应急指挥平台监控报告后,请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并报告总指挥后,下达启动指令。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参与部门值班领导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带领本部门人员开展工作。
(3)控制措施:人员禁入+交通管制+人员疏散。
(4)参与部门与工作分工:公安莲湖分局在风情街南口至贾三灌汤包子店路段安排90名民警进行人流疏导和救援;公安莲湖分局牵头,安排60名民警,携带警戒线等执勤装备,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安排35人,区旅游局安排5人,分成四组,在西大街鼓楼入口、风情街北口、西羊市东口、西大街百盛四处,对街区内人流进行疏导,同时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车辆(含非机动车)从上述四处进入街区。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安排50人负责贾三灌汤包子店至社会路西口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负责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占道停车、流浪乞讨、商业噪音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从严整治;同时组织北院门商会对沿街经营商户进行劝导,纠正占道、出店经营行为,对道路中间停放的各种交通工具、摆放的各类杂物等进行清理,将商品、货架、杂物、车辆等撤离街面,确保人员疏散空间;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组成50人以上的志愿者队伍,统一佩戴红袖章在社会路西口、化觉巷东口、北口和麻家什字维持秩序、疏导人流;在德发长、鼓楼东西两侧、西羊市东口、社会路、麻家什字、北院门风情街北口牌楼7处设置人员分流指示牌。区旅游局安排10人负责社会路西口至区旅游咨询中心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协调上级旅游主管部门,通知各旅行社,禁止旅行社在应急响应期间带团前往北院门风情街。区城管局协调、督导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对风情街、鼓楼盘道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安排30人负责区旅游咨询中心至北院门牌楼路段人流疏导和救援。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安排20人负责鼓楼盘道区域人流疏导和救援;对鼓楼盘道区域流动摊贩进行清理;配合区工信局对鼓楼周边“黑车”开展整治。交警莲湖大队安排15名民警负责对西华门大街和鼓楼盘道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鼓楼盘道和西华门,并对北院门风情街道路中间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等各种交通工具和风情街南北两头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确保人员疏散空间。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对鼓楼周边“黑车”开展整治;配合区卫计局做好伤员转移工作。公安莲湖消防大队安排2辆消防车,分别位于区政府门口和鼓楼东侧停车场待命。区卫计局提前联系相关医院,做好病员抢救和救治准备,并安排不少于6名医护人员,2辆救护车辆,分别位于区政府门口和鼓楼西侧停车场待命。区民宗局安排不少于4人对清真食品、宗教场所进行检查,每天巡查4次以上;配合做好人员疏导工作。区安监局安排不少于5人协调组织职能部门排查和整治街区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每天巡查4次以上。区民政局安排不少于5人对街区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工作,每天巡查4次以上。区物价局安排不少于5人检查街区内商户和景点价格规范情况,每天巡查4次以上。区食品药监局安排不少于8人对街区内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每天巡查4次以上。工商莲湖分局安排不少于8人对街区内商户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每天巡查4次以上。质监莲湖分局安排不少于8人按照职责对街区内商品质量和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每天巡查4次以上。
(5)如街区内人流量持续增加,或在危险因素无法排除的情况下,各部门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加派工作人员、救援车辆和增加检查频次等,确保责任区域人流有序疏散、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4.2突发事件处置
突发事件是指因拥挤引起踩踏和人员伤亡;因街区商户使用的燃气爆炸或发生火灾引起踩踏和人员伤亡;因街区内发生打架斗殴、暴恐袭击等事件引起踩踏和人员伤亡以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
街区设置的人工观测点或应急指挥平台监测到上述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请示总指挥直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总带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现场值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1应急处置
(1)街区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的紧急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接待组、医疗救援组各单位带班领导10分钟内赶到现场,按Ⅰ级应急响应中明确的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街区发生突发事件,公安莲湖分局按照Ⅰ级应急响应安排警力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针对事件做好现场保护、控制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2应急疏散线路
(1)北院门风情街南段(鼓楼盘道至贾三灌汤包子店门口)向钟鼓楼广场疏散。(公安莲湖分局负责风情街南口至贾三灌汤包子店路段人流疏导,西大街管委会负责鼓楼盘道区域人流疏导)
(2)北院门风情街北段(北院门牌楼至贾三灌汤包子店门口)向社会路、区政府门口及西华门大街疏散。(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区旅游局、区城管局分别按各自值守路段负责人流疏导)
(3)如人流量过大,应组织高家大院至贾三灌汤包子店路段人员转移至回民中学紧急避险,待街区秩序恢复后,向社会路、区政府门口及西华门大街疏散。(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区教育局配合)
4.3响应等级调整
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Ⅲ级)向高(Ⅰ级)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街区现场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在请示指挥部领导后,可以决定或变更响应级别。
5.响应结束与信息发布
5.1响应结束
街区内恢复正常秩序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响应结束的指令,各职能部门进入正常管控状态。
5.2信息发布
应急响应期间,所有对外信息发布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协调指导,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由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公布,严禁各部门随意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6.应急保障
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疏散和救援的各项保障工作。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负责做好紧急避难场所和安置场所的保障工作。公安莲湖分局负责做好疏散的器材保障工作。区民政局和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根据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辖区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
6.1经费及物资保障
北院风情街节假日应急保障所需经费及物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6.2宣传与培训
区旅游局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知识培训,提高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
北院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北院门商会,加大对商户、居民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在应急响应期间做好配合工作。
6.3演练
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综合或专项演练。
6.4子预案制定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子预案,于每次小长假、黄金周等人流高峰期开始前10天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子预案必须明确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领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天组织签到,并会同区监察局和区政府督查室对签到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6.5责任与奖惩
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应急疏散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单位和个人未按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区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事件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由莲湖区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工作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实现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化管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无法与上级或者同级应急预案保持衔接;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人员发生变动;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开展应急演练结束后,发现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5)指挥部办公室认为应当修订的其它情形。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北院门风情街节假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web_files/lianhu/www.lianhu.gov.cn/attachment/2017/01/20201704200304047.doc
2.北院门风情街紧急疏散示意图/web_files/lianhu/www.lianhu.gov.cn/attachment/2017/01/20201704200305015.docx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