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区级机关后勤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区级机关中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其他区级机关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3.拟定区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4.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

5.区级机关公有住房维护、修缮、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不过用房的总体规划、日常管理、调整分配等工作。

6.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文体、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各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8.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餐厅、环卫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9.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交通安全、消防管理等工作。

10.管车辆的管理及保障工作。

11.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接待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2.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3.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4.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对全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确保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2.加强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车辆管理和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我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工作。

3.按照市考指标要求,全面完成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公务接待工作。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6.积极创新后勤管理服务新模式,探索社会化后勤服务保障新路子。

7.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机关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保障。

8.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单位2个(莲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所属莲湖区机关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编制数83人,实有在职干部52人,资产总额17469.89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358.7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8.7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2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2000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8845.9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500.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0.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9万元。

2)项目支出1000.4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7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97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10704.0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25万元,项目支出1000.46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9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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