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陕西省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政务新媒体 无障碍浏览 简体 繁體 登录 退出 注册 本站支持IPV6
首        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公众服务 互动交流 旅游莲湖 走进莲湖 专题专栏
区信访局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规定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部门职能 领导信息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开
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5-03-21 14:15 来源:区信访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区级信访部门的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制度。

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4.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5.综合协调处理“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户分离)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6.负责区内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和劝返工作。

7.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评估信访风险。

8.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9.负责区信访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派驻区信访大厅人员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10.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11.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区信访局 / 部门职能
  • 部门职能
  • 领导信息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版权所有: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电话:029-87326248电子邮箱:lhqdzzwb@163.com

网站标识码:6101040017

网站备案:陕ICP备12011344号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

版权所有: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6101040017 陕ICP备12011344号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