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情况;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区本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区彩票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

  5、按照权限审批或报请区政府审批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6、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8、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

  10、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府融资拓展业务;负责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组织协调重点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制定全区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开展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网络建设与管理。

  14、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收入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2、积极稳妥推进全区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

  3、巩固和深化全区公务卡制度改革成果,提高预算单位公务卡开卡、用卡率,敦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4、完善和深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扩大网上审批单位覆盖面。

  5、做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工作。

  6、做好全区会计职称报名、考试、发放教材、证书办理等工作;开展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7、做好零散税源社会化代征工作。

  8、牵头协调国地税局,做好全区“营改增”工作。

  9、做好非税收入催缴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单位性质及人员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016年末在职人员67人。

  2、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年末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资产总额为5190.55万元。

  3、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分析情况。

  1、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2、测算分析

  (一)各资金来源行次的填报说明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

  (二)分支出内容行次的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为完成各类专项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