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西安市西大街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渠道
西安市莲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hu.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联系电话:029-872820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莲湖区西大街185号。
2.信函提交
来信请寄: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85号,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0002。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收到申请时间的确定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西安市西大街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85号
联系电话:029-87282003
传真号码:029-87282003
邮政编码:71000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