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
浏览次数: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桃园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拟订桃园开发区产业布局、发展计划,推进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负责桃园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各项工作。承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企业服务等经济工作,培育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负责投资、政务、经营等工作,着力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等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负责桃园开发区支撑服务体系、中介服务建设、组织和协调工作,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水平,创新便民利企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负责桃园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企业的管理服务、投产准备工作;参加国内外商品贸易洽谈会,推进产业招商及投资发展促进工作。
五、制定和实施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发展规划,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辐射作用,创新发展新经济形态,做强楼宇、总部和街区经济。
六、负责桃园开发区规划建设开发,配合做好公用事业设施的管理和运营;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人才管理、组织协调等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主要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和专项统计工作。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