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公开服务,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编制了《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残疾人群众建议阅读《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残疾人群众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莲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本机关查阅两种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职权目录、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业务工作类、其他事项类。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残疾人群众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会(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57号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查阅,公开时间为工作日办公时间,联系电话:029-87321857,传真:029-87321857,本会还将采用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本会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莲湖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向部门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需获取本年度政务信息的公民、残疾人群众或其他组织可以提出申请。服务时间: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办公时间。联系电话:029-87321857,传真:029-87321857,通信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57号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我会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莲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会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网上申请: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莲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2.信函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地址;
3.现场申请:到办公地址当面提交,需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申请处理
本会收到公民、残疾人群众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会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本会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会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