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面工作。联系税务所:北院门税务所
分管工作:组织人事科、考核考评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老干部科。联系税务所:桃园路税务所、枣 园税务所。履行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分管工作:货物和劳务税科、督察内审科、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税务所:第五税务所、北关税务所、西关税务所。履行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分管工作:法制科、财产和行为税科、收入核算科、税收经济分析科。联系税务所:环城西路税务所、大兴新区税务所。履行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分管工作: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联系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红庙坡税务所、土门税务所。履行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分管工作:党委纪检组,履行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分管工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税收风险管理局、财务管理科。联系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高新税务所。履行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分管工作: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联系税务所:第一税务所、第六税务所、青年路税务所。履行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