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按照省卫健委、省发改委《关于普惠托育服务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卫家庭函〔2021〕467号)要求,区卫健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托育机构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辖区内申报的托育机构进行审核后,评定3家机构为普惠型托育机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凡对上述普惠型托育机构认定有意见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区卫健局体改科反映。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8日
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邮箱:Lhqygk@163.com
电话:0298132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