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外商投资企业办事程序

事项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外商投资企业办事程序

办理部门

莲湖区商务局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材料

备案在线提交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审批企业所需资料根据具体业务按照要求提供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填表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填表说明

办理流程

1.对于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变更,可以先行前往工商部门,新设企业在登记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或者变更企业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之内,在网上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也可以在工商注册前进行备案。备案需要扫描上传的材料包括:名称预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申报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等

企业申请备案网址http://wzzxbs.mofcom.gov.cn/

2.对于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变更,根据2016年第22号公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的,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

莲湖区北院门159 莲湖区商务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7296098

法定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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