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就业见习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西安市莲湖区2023年度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莲人社发〔2023〕6号)文件要求,莲湖区开展区级示范基地评选工作。
区级示范基地评选标准:
一、见习基地具有一定的规模,在岗员工人数25人以上,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良好的工作场所与高质量的见习岗位;
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内部有规范的见习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设有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见习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具备完善的培训课程和带教老师,每个见习岗位都配备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实际操作中有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
四、过去两年内未有违纪违规、被投诉等现象,2022年有效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提供不少于30个有质量的见习岗位,接收见习人员不少于15人,见习留用率不低于15%。
按照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西安市莲湖区2023年度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莲人社发〔2023〕6号)工作安排,莲湖区人才中心于2023年3月17日至3月20日,对辖区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现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反映。
电话:029-88623173
附件:莲湖区关于评选2023年度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docx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