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莲湖区人民政府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通过“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网(www.lianhu.gov.cn)“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查阅浏览。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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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区各行政机关通过“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00条,其中政府文件、公告、工作动态5308条,解读政策文件36条,发布财政信息211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945条。通过“悦享莲湖”微信公众号公布主要动态信息2354条,通过“悦享莲湖”微博发布信息708条。
2019年莲湖区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主要有:
1、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区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信息等资金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PPP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
2、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效果。继续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或其他重要政策的同时,要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2019年举办网上“在线访谈”6期,通过群众与主要负责人的线上线下互动,提高群众理解,推动政策落地。全年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36条解读稿,通过图文、动漫、图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展现,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3、着重强化政民互动时效。2019年,除部分涉法涉诉、超出管理职权的留言外,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受理社会公众建议、咨询、投诉1300余件,均做到按期答复。
4、创新政务服务新模式。针对大唐西市商圈商户较多、企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探索设立政务服务驿站,推进政务服务外延。驿站设立窗口4个,可办理远程审批事项30项,便民事项8项,平均日咨询受理百余人次。打造“365天+24小时”的政务服务运行模式, 自2019年10月起莲湖区市民中心南门的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厅和西门的24小时税务服务自助厅正式启用,自助服务厅面积240平方米,设置24台自助设备,可办理23个服务事项,为市民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市民可随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天然气、广电网络、交通罚款、办理护照自助取证、电子化企业设立等业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办理情况。2019年全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7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重复申请4件,属于内部事务1件,涉及国家秘密4件。所有申请均按期答复。
2、收费情况。莲湖区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莲湖区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四)平台建设情况
莲湖区坚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强化公开、立足便民、保障高效。以《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为指导,通过健全机制、精细管理、服务创新等,不断提升网站集约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着力打造公开便民政府网站。通过制度化保障、规范化管理、专业化预防、常态化监测、强化专项值守保障等多措并举,确保网站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莲湖区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是莲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定分管领导、经办科室、经办人全面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部门完成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每年末公平公正考核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倒逼各单位形成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与作风。及时下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管理审核、网站建设管理、网站安全防护、日常读网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日检查、月通报常态化机制,发现问题马上通知相关单位整改,并把检查和整改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15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4 | 增4 | 2.1万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6 | 减3 | 2.3万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68 | 0 | 3780 | |
行政强制 | 59 | 0 | 42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29 | 3.05亿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0 | 1 | 0 | 0 | 0 | 0 | 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4 | 0 | 0 | 0 | 0 | 0 | 3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0 | 1 | 0 | 0 | 0 | 0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3 | 2 | 3 | 0 | 8 | 0 | 0 | 0 | 3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我区政府信息工作有序推进,对照省市信息公开要求,依然存在以下不足,如:政府文件发布后,对应政策解读的发布不够及时,政策解读的比例还有待提高。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现象。动态类信息占比较高,政策、监管等老百姓关心的信息偏少。政府决策预公开还不到位、不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条例没有完全吃透,出现过程性、细节性问题。
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关心关切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公开质量。二是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强化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和日常指导,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注重程序,完善细节,确保件件依法依规办理。三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载体的建设维护水平,保证权威、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
【图解】莲湖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