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4年,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要求,我区对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政府门户网站实施了改版升级。在栏目设置方面新建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等13个重点政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户口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等10项重点办事服务事项专栏和舆论引导专栏;在功能扩展方面新增了英文版、手机版网站及无障碍浏览等辅助功能。

  (二)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坚持每季度通报各部门、各单位依托“西安·莲湖”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4年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目标责任考核。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分级管理、严格把关,不断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明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区政务中心LED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告知单等渠道,及时向群众宣传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具体内容,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发送短信44143条,发布通知公告36条,印制宣传页2万余张。二是在区政务服务公共平台向群众提供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受理结果、投诉渠道等“九公开”信息,做好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区政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各社区服务站均在办公大厅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2.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在2013年选取区发改委等13家单位试点公开的基础上,2014年全区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性住房”专栏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和相关政策、程序、房源等信息。二是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主动公开住房保障家庭信息,及时公布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审批情况和廉租住房补贴发放、退出情况。全年共发布《西安市莲湖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公示表》31批次、《西安市莲湖区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核公示表》31批次,《西安市莲湖区廉租房实物配租名单公示表》4批次。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学籍管理、行政审批、教育惠民等相关政策及最新信息,动态公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经费投入等相关内容。二是及时发布卫生监督规范执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疾病预防等政策法规,在莲湖卫生信息网开设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情况公示、群众投诉举报、健康宣传教育等服务群众板块。

  5.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定期公布价格政策法规、价格改革新动向和价格监管检查信息等,并利用“12358” 四级联网价格举报系统平台及时答复涉及物价的咨询投诉。二是积极整合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信息,主动发布科学客观的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向公众及时提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三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理、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等5大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2014年,在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服务等各类政府信息12250条,转办、回复网民咨询、投诉、建议759件,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作用逐步增强。

  (二)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2014年,“莲湖发布”官方微博粉丝已达6200余人,发布政务微博1800余条;“悦享莲湖”官方微信内容清新简洁、风格朴实亲民,与网友建立了良好互动。

  (三)合理利用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2014年,区档案馆接待查阅政府信息的单位和个人8890人次,调卷4078卷;开通网络预约咨询查询服务,点击率达到26万人次。此外,通过区政务中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街道便民服务站等公共场所电子大屏及沿街商家户外显示屏,有效发布各类便民服务事项、通知公告和公益宣传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区政府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时予以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区政府法制办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已责令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妥善处理,没有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均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时效性亟需加强。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健全完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巩固“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干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重点从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考核等制度入手,不断充实完善,增强可行性和操作性,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三)加强考核指导。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此基础上,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继续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四)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宣传培训,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