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湖区商务局联系:(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电话:87403780)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抓督促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夯实科室任务,坚持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常态化、规范化。

(三)广泛拓展渠道

通过搭建多元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其他平台为辅的公开格局。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更新,及时、规范进行信息发布,答复公众留言,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为群众行使政务知情权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务信息发布的的通畅性、及时性、准确性,有力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仍有差距。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够细致、全面。

改进措施: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程序和文书写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开目录》,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