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安.莲湖(www.lianhu.gov.cn)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湖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电话:87349311)。

2022年,莲湖区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严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但是对照中、省、市、区提出了的更高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业务方面,尤其是疫情防控方面信息公开还不够细致,工作宣传不足;二是部分处罚信息汇总较慢,发布时效性还不够高;三是对上级新规新政策解读方面的信息公开还不全面。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专注收集各类交流与学习、工作成效内容,做好卫健系统工作宣传,继续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努力使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