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内容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资源规划莲湖分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工作原则,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事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2年度共公开行政许可21件、回复依申请信息公开18件,均按期处理完毕,及时公开回复,未出现超期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1.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1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9

0

0

0

0

0

2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资源规划莲湖分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开展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作出的文书类型不正确,其次,在告知内容上,存在不当之处,公开的完整性还存在一定欠缺,公开政务信息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内容的学习和掌握。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法律学习,增加和法律顾问的沟通频率,注意程序性和实体性文书的区别与联系;对法律中表述为“可以”的事项,尽最大可能认为属于是“应当”事项,可以告知的尽量一次性予以告知,减少相对人行权负担。二是完善办理程序,进一步细化明确并严格贯彻执行,明确责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回复格式和要求进行办理,对主办科室到时未办延期的工单,导致超期未回复,分局纪委办将按照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督办、追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