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九个方面等重点工作,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保障性住房审批、物业大修基金管理、财政信息、“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房地产市场价格备案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65余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2件,已按期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8个,14个已办结,14个正在办理中。

(四)推进平台建设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共回复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7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对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传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坚持“谁供稿、谁负责”,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明确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1

3

0

14

2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条例》及各项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规范信息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等各环节程序,明确分工,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公开的及时性。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开展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及行政审批等宣传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