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做好广大群众关注的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22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有如下几项: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职能、工作动态、部门财政预算、重点项目计划、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价格监测分析、价格收费政策等。2022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000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0000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60000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在政务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部分重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部门工作动态更新不够频繁。

三是对群众的来件咨询回复不够快速及时。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定期更新维护网站内容,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件咨询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范围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多公开部门的工作亮点和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