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桃园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安•莲湖(www.lianhu.gov.cn)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高新二路4号美欧大厦;电话:8849911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全区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在区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积极践行政务公开工作。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委认真践行政务公开,由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细化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努力提升园区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工作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我委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查”的原则进行把关,2022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条,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一些困难缺乏克服精神。二是主动公开信息不足。单位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不够注重宣传,业务工作信息量不足。

今后,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坚持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覆盖面,有效帮助园区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园区发展动态。二是提升员工的宣传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做好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