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财政信息、“十项重点工作”、房屋征收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50余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今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收到依申请公开28件,已按期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3个,1个已办结,2个正在办理中。

(四)推进平台建设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共回复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2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2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2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条例》及各项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继续拓展公开形式,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进我局与公众交流互动,继续有序推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主动听取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公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