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www.lianhu.gov.cn)浏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莲湖区大土门20号;电话029-88624858)。

2021年度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增强信息公开知晓率。2021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55条信息,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条。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高度重视,定期对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内容建设,严格把关内容质量,健全审核制度,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查询等功能。同时,我局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完善平台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动态。

三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压实信息公开职责。我局根据《条例》要求,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件件做到准确严谨,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贴心优质的线上服务。

四是落实监督考核制度,加大信息审核力度。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容建设,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落实信息涉密审查步骤,保证信息安全,做到层层把关,确保零失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4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2

4

3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及深度有待加强。

二是政策解读频次不高,解读不够细致。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网站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强与群众相关的政务服务类信息公开,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加强信息人员培训,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策解读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