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莲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年,区民宗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载体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效果不断增强。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平台作用,不断加强对网站内容的管理与维护,通过将《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在网上进行发布,进一步增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了社会公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熟悉与了解。
二是重视舆论引导,政务信息社会关注度大幅提升。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独特优势,深入抓好对民族宗教领域特色工作、亮点工作的宣传,通过充分展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维护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障。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日益完善。确定了以局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明确由专人负责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媒体上对外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调研制度,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2020年,我局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80条,,内容涵盖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等信息,不断加大了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了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2021年,我局将按照要求,继续在创新工作形式、完善工作方法、拓展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全力为公众提供好及时、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