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莲湖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通过“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网(www.lianhu.gov.cn)“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查阅浏览。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西安市莲湖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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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2020年,我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20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政务公开办有关会议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便于监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下政务公开内容:1、部门工作职能、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2、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及政策;3、部门工作动态、公告发布;4、财政预决算执行、三公经费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围绕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科室都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到统一发布,严格审核把关,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测”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