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公布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www.lianhu.gov.cn)浏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西安市西梆子市街143号;电话:029-8761336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莲湖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等日常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严格发布程序。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等规定,由科室负责人自审,办公室审批,局领导复核,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信息的安全。
(三)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们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4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56条,财政预决算2条,更新部门职能x条、领导信息1条、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1 | 1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5 | 738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五、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公开情况
2020年度,没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公开重点需进一步明确,加强与工作职能结合紧密的相关信息的发布;三是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贯彻市、区政府对莲湖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对此,区财政局计划通过政府网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指定专人定时向各业务科室督促更新内容,保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