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莲湖路57号;电话8732185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我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社会透明度,提高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我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确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相关事项。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网站等形式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等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区残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残联机关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服务渠道。
2、规范政务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广大残疾人获取信息。
3、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区残联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区残联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