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莲湖区统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莲湖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统计数据。2020年,莲湖区统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发布部门动态信息50条,统计数据4条,统计公报1条,以及公开莲湖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内容涉及政策法规、权责清单、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统计违法线索举报信息等方面。全年共发布《莲湖统计信息》46期,编辑印发了《2019年莲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和《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年鉴2020》。
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了《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网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流程图》,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人、责任追究等各环节进行了明确。随着工作的开展,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从制度和程序上有效防止了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统计执法信息公开。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加强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建立举报情况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进行动态管理。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与保障。加强对统计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相关培训工作,掌握政策法规,较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信息不够详实细致,工作动态公开数量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认真筛选、严格审查、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进一步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增加信息公开数量,做好相关公开资料的信息发布。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