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棚改事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公布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安·莲湖(www.lianhu.gov.cn)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联系(地址:西二环175号;电话:842983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等日常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严格发布程序。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等规定,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信息的安全。

(三)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们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条,财政预决算2条,更新部门职能1条、领导信息6条、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3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6

9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公开重点需进一步明确,加强与工作职能结合紧密的相关信息的发布;三是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市、区政府对城棚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通过与委员直接沟通后,行文至委员本人及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