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投资合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局长刘刚负总责,副局长高亢作为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并确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任务分解和年底目标考核管理。

(二)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公众媒体大力推送政府工作信息,便于公众多方面知晓、了解政府工作动态。

(三)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在原一系列完整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部门的能力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管理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有关科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存在不确定性,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太熟练,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加强学习,多接受组织培训工作,提高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 。

(二)改进措施。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的重要途径,加强培训努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务必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

二是强调深化内容。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三是加强督查。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