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群众需求,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提升公开质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中心内设机构、机构职能、财务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进行办理,上年度结转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做好信息的规范性发布和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互联网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中心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平台账号管理及日常维护,定期对门户网站各栏目开展自查,及时清理过期公示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建议。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要进一步拓宽。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中心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