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有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处罚信息229条,回复网站信息咨询、投诉9条,主要通过西安市莲湖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微博等途径公开,作出行政许可52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处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5件,限期办结率100%,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取得申请人的认可,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批,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进驻12345平台负责市民热线工作,及时、妥善地解答群众咨询。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通过莲湖区政府网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版块,主动公开、回复。

(五)强化信息公开保障

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促使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4.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但是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及辖区市民群众需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高,更新滞后不及时;二是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内容还不够细,深度解读不足。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强化动态更新调整,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局政务微信和微博及其他新媒体的信息公开作用。二是注重公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政策,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投诉率高的城市管理工作,集中办理,高效处置,及时反馈,补齐工作短板,争取群众满意。三是强化工作能力,加大对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思想认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夯实工作责任,提升综合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全面、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