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注关切的事项,全年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发放、养老工作、道路变更与命名等政府信息68条,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落实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单位初审职责,配合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复审确保答复工作程序,实体规范合法。二是畅通电话、邮箱等通讯渠道,由专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努力做好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安排专人及时、真实、准确发布公开信息,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为群众行使政务知情权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务信息发布的通畅性、及时性、准确性,有力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配合落实区政府政务信息发布要求,及时收集、编发工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二是大力发挥新媒体宣传职责,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政府网站及时采集、宣发政策信息及活动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积极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更新工作信息、政策动态等,按时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法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如惠民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不高;二是政务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