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在莲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直达资金分配情况8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11条,工作年度报告7条,本单位工作动态8条,发布公示、公告、通知8条,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条。综上所述,2024年度我局公开发布信息共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2024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所有申请均依法办结,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确保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区财政局持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通过不定期“回头看”,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作出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

0

0

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强,但还存在部分政策解读不够细致全面、政务新媒体平台互动功能运用还不够充分等问题。

2025年区财政局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25年,区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挖掘信息公开内容,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增强政策解读的实用性和可读性;积极探索开发新媒体平台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进一步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后管理,并根据形势变化,不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再审查,确保已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合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