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29-886403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提升政府机关办事高效化、透明化,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政府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3年度公开行政许可17件、回复依申请信息公开150件。均按期办理完毕,及时公开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5

0

0

0

0

0

1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0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8

0

0

0

0

0

1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7

0

0

0

0

0

3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0

0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150

0

0

0

0

0

1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1

0

5

1

0

1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资源规划局莲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数量偏少,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公开时效仍有提升空间;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力求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呈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问题处置能力。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策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3)我局将进一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莲湖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