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湖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莲湖区大庆路2号恒天国际城16号楼;电话813229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搭建多元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其他平台(包括信用中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辅的公开格局。主要内容涉及:(1)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领导变更、分工调整等;(2)单位工作动态;(3)公示公告;(4)政策、法律法规和案例分析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个,目前均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开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准确。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更新,及时、规范进行信息发布,答复公众留言,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为群众行使政务知情权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务信息发布的通畅性、及时性、准确性,有力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发布要求,及时收集、编发工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二是及时对接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主流媒体,及时采集、宣发政策信息及活动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积极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更新工作信息、政策动态等,按时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9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3

3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办理效率需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学习借鉴先进部门的信息公开经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办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对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通过多渠道主动公开,同时提高公开频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审签流程,提高公开内容质量。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