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通过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余条,主要包括莲湖要闻、媒体看莲湖、政府文件、重要会议、政策解读、公示公告、领导信息、政府机构、建议提案等。办理政府门户网站群众咨询投诉244件。二是根据考核指标新增“市场主体领域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扩大有效投资”等栏目,新增“法治莲湖建设”专题专栏,在政府网站首页开设第五次经济普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宣传栏。三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对照国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新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已发布的24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同时对统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3个新增领域目录进行编制并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共按期办结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65件。在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内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点”,规范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模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办流程、接收回执等。2023年,群众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点”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及时转办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印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审签单》,增加审签文件公文公开属性选项,对勾选主动公开的文件,要求拟文单位将解读材料和解读文件随文件一并审签。通过进一步规范各类制度、流程,把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工作措施相对固定下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一是下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尤其是新增微信小程序、抖音号、头条号等新兴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备案,更新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关停。二是优化网站版面风格和栏目设计,以及新媒体政民互动、政策信息等功能,加强安全操作管理,不断提升网站和新媒体用户的体验感、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指导,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会2场,开展全区政务公开线上培训1场。二是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坚持网上测评与日常工作评价相结合,下发通报3次、问题整改通知单16份。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8

6

0

0

0

1

1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0

0

0

1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4

0

0

0

0

0

5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2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4

4

0

0

0

0

5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58

6

0

0

0

1

1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0

0

5

5

3

0

0

8

1

1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以来,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水平仍需提高,要在专区规范设置、便民服务上下功夫。二是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还不够深入、不够多样化。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局限性,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融合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开展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服务事项、群众满意度等走访调研活动,完善专区各项功能,切实为群众提供实际有用、便捷高效的线下服务。大胆创新解读形式,深刻剖析解读内容,增加解读的灵活性、趣味性和有效性,通过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三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畅通政企桥梁、社会信用建设、保障经济发展等各领域工作的有机融合,从小切口入手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