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莲湖区税务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月度个体工商定额公示、人事任免、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并结合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热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年在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89次。通过粘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架、电子屏播放宣传视频,结合税企QQ群、微信工作群、钉钉群等线上方式确保“宣传不下线”,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莲湖区税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确认,制作答复文书并送达至申请人,全年共处理完成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莲湖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把好内容关、保密关,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合理化,有效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莲湖区税务局依托省市局税务网站、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公开事项标准事项。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媒介,及时公开最新的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结合“纳税人学堂”、征纳互动平台、小呼中心,精准推送政策,细化政策解读,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其中,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退役军人等多个重点群体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会34场次;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等内容31次,涉及纳税人81214户次;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提醒短信34次,总数量达376548人。

(五)切实发挥监督保障职能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力度,定期发送信息公开工作提醒,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莲湖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政策宣传解读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另一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还需优化,专职相关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莲湖区税务局将继续紧跟省市局工作部署,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对新的税费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税收宣传月,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各项税费政策落实落细。二是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上级会议精神,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专业能力,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置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莲湖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