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莲湖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732627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区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务公开。

(一)扎实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公开。2023年,区统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发布部门信息45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21篇,统计数据信息19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统计公报1篇,法治建设报告1篇,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1篇,2022年部门决算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均已按期处理,且未收取任何费用。剩余2件我局无法提供政府信息,均已反馈。

(三)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印发《关于政务信息报送的通知》,明确各科室每月信息报送任务、报送内容及报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统计工作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政策的解读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一是认真梳理业务,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