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注关切的事项,全年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发放、道路变更、道路命名等政府信息58条,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落实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单位初审、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复审、“司法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确保答复工作程序、实体规范合法。二是在基层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点”,由专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服务。2023年,本单位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申请数量较2022年下降8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网站和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二是建立网站栏目逾期预警提醒机制,通过技术监测和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预告提醒相关科室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最新信息,真正将信息公开载体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落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对网站统一身份认证、标签规范性、SQL注入漏洞、安全配置、无障碍浏览、IPV6改造等方面进行了技术升级,为网站安全有序运行提供保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并量化分解夯实责任,通过调整考核项目、考核分值比重,定期研判、通报等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法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下降,工作人员存有查看、回复不及时的现象。通过进一步学习相关制度,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结合工作实际,在更新定期维护的栏目内容前查看诉求管理系统中的信件管理内容,及时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