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有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处罚信息852条,回复网站信息咨询、投诉12条,主要通过西安市莲湖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微博等途径公开,作出行政许可39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处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4件,限期办结率达到100%,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取得申请人的认可,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批,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进驻12345平台负责市民热线工作,及时、妥善地解答群众咨询。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通过莲湖区政府网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版块,主动公开、回复。

(五)强化信息公开保障

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3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8.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但是对照上级部门及辖区市民群众提出了更高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及时效性还有提升空间;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丰富;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还有待加强等。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重视问题反馈,补齐工作短板。针对群众咨询,投诉较多的问题,集中高效办理,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办理进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务求以创新的方式完善发布内容,增强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