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执法信息、政务服务信息等,为公众查询政策、办理业务提供便利。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件,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截止2023年底,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依法开展重点领域信息申请公开。严格执行经办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局领导多层级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合法性、规范性。二是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和社会影响面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全部开展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形式,加强解读的可读性,聚焦居民急难愁盼,推动财政工作实效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主要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定期通报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0

0

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0

0

0
3.其他

0

0

0

00

0

0

(七)总计

0

0

0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但依然存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工作亮点不多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完善重大事项公开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引导各科室熟悉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事项;三是丰富公开内容,梳理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特别是财政重点领域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